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必先弘毅。方能任重。 - [小步舞曲。]
2011-04-11
若一个人没有足够强大的权利去要求别人,那就只能随遇而安改变自己。我们终究会被工作和生活磨平。那日,我们看着彼此挽起的发髻,皱着眉头微笑。生涩的手法勉强让头发不会掉下来。的确是显得成熟而干练。却失了我们这个年龄的人应有的青春与活力。幸好容颜还没有被时光摧毁。言语之中万般无奈,但都懂得服从是唯一的出路。既然如此要求定是有它必须这么做的理由。等到三四十岁,众人羡慕我们挽得一手漂亮的发髻。你会不会自豪的说,这都是在弘毅磨练出来的。
许多人都觉得我做现在的工作是委屈了自己。父母含辛茹苦供我读完四年大学。是想让我今后有资本与人竞争,可以有更好的发展。却不想还不如技校出来的学生找工作容易,他们好歹有一技之长,有明确的目的和方向。我所学的专业课程很多但都只是略知皮毛。既不是名牌大学毕业,又没有工作经验。如果不放低姿态,难得寻到立足之地。所以我仍然感激弘毅给了我一个机会让我学习和成长。哪怕是从接线员做起。只要有心学习,就能够学到别人所看不到的东西。只有自己经验越多,别人才能放心交付更繁复的工作。
总机是前厅部一个特殊的岗位。只能通过声音为客人服务。在这里能迅速的熟悉酒店各个部门和所负责的事情。弘毅有着非常成熟和完善的管理体系和独特的培训方式。各部门分工明确且独立但又需相互配合。无论是哪一步服务不到位,都有可能引起投诉。从而使客人对我们整个酒店失去信心。作为一名员工,在工作中我们要为自己说过的每一句话,做过的每一件事负责。融入弘毅这个大集体并不太难。同事之间都很好相处。我一直不喜欢太复杂的人际交往。这里有难得的温暖和纯净。
年初终于调岗到商务中心。兑现了我来这里的初衷。在总机的几个月,看似简单繁复的工作。让我变得细心,更加能调整和控制好自己的情绪。新的工作环境需要的是一个更加细心和思维清晰的员工。工作基本技能并不太难。只是突然许多事情一起来就有显得些力不从心。但是只要条理清晰就不会手忙脚乱了。偶尔遇到特别的问题仍会犹疑。我总是告诉自己要镇定的去想一条解决的方法。实在没有接触过,无法做主时一定要及时和上级沟通不能擅自决定。也曾在自己无心越权中犯过错。不懂就问才能使工作做得更好。犯错是难免的,可怕的是遮掩。有了这前车之鉴,后来的人才能够避免。每个人都对工作有很强的责任感,中国的传统美德在这里得以体现。循环利用纸张是一批一批员工延续下来的习惯。也许其他部门的人会觉得我们特别抠门,或者斤斤计较。但这也是我们的工作职责。
又是一年春好时,弘毅已经开业七周年了。四月日光倾城,蔚蓝苍穹下的双湖桥畔一片祥和的景像,湖面泛着暧昧的金色光芒,有一种不真实的美丽。由于毗邻省博物馆,又在武汉大学附近,弘毅也凝聚着学府气息。记得从前客人致电问询地址。我总会说,武汉大学医学院正对面,双湖桥旁边那栋最高楼。这里没有城市中心的嘈杂和随风肆起的尘埃,依着东湖鸟语花香。如此清雅的环境,的确会让人心旷神怡。在这个春暖花开的季节里,请祝它生日快乐。
唉、被迫写的公司征文。我写的只是表象。因为要求积极向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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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实这个夏天并不是很热。只是闷。坐在家里无聊了一整天。
看电视剧。TVB的。林峰演的。破案的。还可以。我一向都很喜欢TVB的电视剧。
也没有怎么聊天。不知道怎么回事。也许是没有精力。
睡觉睡到自然醒。很好。自己做饭给自己吃。
很久没有自己做饭了。回家路过闻到别人家里的菜香,我都能够猜出来是什么菜。
食堂里的伙食其实并不坏。但是绝对没有那种香气。于是打算自己做。吃了一整天。
凉拌毛豆。黄瓜炒火腿肠。丝瓜鸡蛋汤。很丰盛的喔。有心做菜的时候做出来的菜一般都还可以。
忽然想起在火车上认识的那个男生。想起答应他陪他一起看球赛。
我总是容易忘记人。我知道他对我有企图。但是感情毕竟是两个人的事情。而且我也没有他想象的那么好。
和小武聊天。只是简单的问候。一些近况。他说他可能食物中毒了。吃了烧烤上吐下泻的。
然后问我有没有新写什么东西。我把博客地址扔给他。我一直记得我当年遇见他的样子。
想念他的文字。他紫色诱惑的文字。喜欢他的故事。每一个故事。可是现在我们都懒惰了。
又或许是被琐碎的生活磨得没有灵气了。又或许从前话说太多。发现写来写去都是那么几个问题。
明天又要开始上班了。其实我还是很喜欢上班的。至少有许多人。不会觉得单调和乏味。
可是我们的那个小帅哥胡紫煜同学要离开了。我的生活里又失去了一点颜色。
我毫不掩饰的说他长得的确是很好看很好看。我以前一直认为我高中暗恋的那个人最好看。直到遇见他。
就连名字都那么诗情画意的。像个古代的名字。有些女性化。不过还是很好听。
可是我对他心里没有半分的男女之情。证实我不是什么花痴。看到帅哥就喜欢。这样很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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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发现我真是个恋旧恋到骨子里的人。就好像我本人,骨子里还是个孩子。
可是你知道么。我只想做你的小孩。从我问你是不是喜欢我的那天起。
在我心里。你是个大人。虽然有时候也会像个小孩。
你喜欢我的最初是觉得我很可爱又容易忽悠。你喜欢我是再容易不过的事情。
因为喜欢我的人很多。我是个很容易讨人喜欢的小孩。给我一颗糖果。
我可以开心很久。我是这样无知无虑的小孩。
哪怕这个小孩有那么多的悲伤,有那么多的往事和甜美的伤痕。
他们看着这个小孩忍不住想要摧残。小孩收拾好的伤口蜕变成最初的模样来到你面前。
小孩永远不会记恨谁。她知道要善待自己和每一个遇见的人。
她相信每一个人。小孩记得对她好的每一个人。忘记每一个恶语相抵的人。
小孩的瞳孔泛着淡蓝色的光芒。他们都说很美。那是带了蓝色隐形眼镜的缘故。
小孩有天生的黑眼圈。落下泪的时候,透着无力的绝望。
小孩不哭。只是无声的落下泪来。小孩不会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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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实我很不习惯删除人。特别是曾经相熟共事过一段时光的。
因为需要加了彼此的QQ。因为分道扬镳宁我看着特别碍眼。
看着QQ上的那些人。用了5年的Q接近250号人。可以说话的屈指可数。
看着他们我就看到了当初的自己。有些人其实早已失去的存在的意义。
人生的每一个阶段,总会遇见一些人。一些人被替代。很可悲的事情。
我又何尝不是代替品。那个叫我学姐的人。搞不清楚什么时候不再同我说话。
我也懒得理了。懒得管了。于是自行从他的QQ上消失。恐怕我早已从他的记忆里消失了。
呸、我有的时候的记忆力好得让我生厌。我想要努力记得的人把我当成一粒灰。一吹就走了。
那当初又何必要靠近。跟我说些很心灵的话,搞得我以为自己真的在人家的心上。
哎、我从前就是同情心太泛滥,也太TMD自以为是。以为别人人能像自己一样。
有的时候真的是不想说话。特别是重复说的话。我不想一直一直解释我的境况。
很厌烦。但是又不能不回答。不好不回答。我自己是个特别不喜欢打探别人生活的人。
我想要了解的人。我不用问我也可以知道。
因为我们从来不曾间断过话语。因为不问我们也会自行告知彼此。
于是。我开始删除一些永远也不可能说话的人。毫无存在意义的人。
更加宁我郁闷的是。某年某月有人加了我。再过了些时日问我是谁。
这种人应该骂一顿再删除。哈哈。我最近特别喜欢骂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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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姐,习惯了这样称呼你就改不了了,尽管你比我还小那么一点点。和你在台里面一起相处的两天,是我这个夏天最难忘,最惬意的日子,说实话,我真的没有想到在我的暑假里面还能够有这样的美好经历。当我同学告诉我要来这里实习的时候,我一方面是希望可以把实习报告填起来,更重要的是我希望在实习的过程中间可以找到一种节奏,一种惯性,这样,时间就可以快一点点了,因为我期待着回到学校,因为那样,我的女朋友才会回到我的身边,她是十堰人,暑假隔离了我们两个月。
我很喜欢我的女朋友,所以碰到别的女孩子的时候,我总是喜欢和别人聊她,不知道为什么在你面前,我没有这种想法,我不希望你知道我有女朋友,并不是我期待什么,就是希望可以更自然一点的和你相处几天。
记得第一天在中山公园门口等你的时候,我一直在揣测你的模样,也在希冀着你的模样,在理性和感性之间,我希望即将要带我的你不要太漂亮,但最好也不要让我失望,因为我当时只希望来台里稳定我的生活节奏,只希望你是一个好的小老师就可以了,当看到的真正的你时,和我所期望的一模一样,我当时就预感我的实习会很顺利的。
最后一天中午和你一起吃饭,和你一起聊的好开心,记得我第一次喜欢上我女朋友,也同样是在那样一个环境里面,很自然的就好象找到了许多年都一直在寻找的一个人,让我现在想起来,从那个中午开始,有你在身边的时间,就感觉如沐春风,在我看报纸的时候,我是多么期待着你每一次的拨开我的报纸,然后问我一个我喜欢回答的问题,或者喊我一点事情,我是多么希望我的同学赶快出去采访,那样我才能更加自由的和你一起讲话,真的是愉快的回忆。
两天很快就过去了,尽管你还会回来拿你的证明,我猜想你是愿意再回来一趟的,就象我希望你能够再回来一趟一样,但是我并不想把那两天和这一天联系起来,我会把那两天的事情记录在我的脑海里,记录在我的日记本上,当我有一天翻起那段回忆的时候,我会感到这就象一个美丽的故事,始终让我感受着生活的美好。
或许,以后,我很少再会和你联系了,因为无论是你还是我未来的生活都将更加快速起来,我不希望打扰到你,希望你可以得到更多的快乐,更多的幸福。
2007年的暑假。
那一场相遇。
我甚至想不起他的脸。但我依然记得我的那件糗事。
那日穿着凉拖赶公交,结果跑太急。鞋面的胶松了。想回去换也来不及。只好这么拖拉着去台里。走路小心翼翼。尽量少走路。可是偏偏事情特别多。在制作室和办公室来回行走。心惊胆战的一天终于结束了。他说送我上车。我担忧我的鞋子。我说不用了。可他执意要送。我说好。结果在走中山公园的地下通道的台阶的时候,我的鞋子惨烈的牺牲了。我的那个尴尬呀。不知所措的神情。暴露无疑。最担忧的事情还是发生了。哭笑不得。正值烈日当空。地面晒了一天。走两步就觉得烫脚。又怕地上有沙子。直到现在想起来都好笑。
他说背我到一处空地上,给我买鞋子。我说不用。始终觉得不大好。亦不习惯被不喜欢的人接触自己。走两步恨不能跳两下。地上真的很烫。于是我光脚走了一段路。真有种找个地洞钻进去的欲望。那应该是我认识他的第三天。也是最后一天。本来我说我就这么光脚坐车回去的。他还是跑去给我买了拖鞋。那双鞋着实不适合我。比光脚走路还疼。
因为我已经在台里实习一个多月了。准备离开。他是新来的。在我离开前三天。他是个有些害羞的大男孩。他叫我学姐。我也理所当然的享受。因为他是个男的。所以我尽可能的把我不愿意做的事情都给他。譬如早上去拿报纸。还有找那些教授嘉宾之类的人物。每次我找好电话号码。都丢给他去沟通。不能不说他是一个很认真的孩子。写个提纲都能整一个小时。中午我就把报纸盖在脸上靠在沙发上睡觉。其实我也很少做电话采访。其实我有些害怕。但是我又必须带他。只好硬着头皮去采访。把他的提纲整理了一下。整出20多个问题。就开始调音。话筒。电话。这些流程如今我已经忘掉了。那次做得很顺利。我的声音很好听。只是可惜。只要被采访者的说话。用了一个多小时。又是剪辑又是调音。其实也只是为了节目的三分钟。不过说实话。很有成就感。那些我实习的日子。有太多的美好来不及记录。
其实后来我们还是有联系。但是已经淡薄许多。不能不说当时跟他相处的时候。心里一点负担也没有。所以很愉快。但是我依然想不起他的样子。

